移工多從事國人不願投入的營造、製造及農漁業等3K產業,這些來到臺灣工作的移工中,有許多人在雇主訓練及多方合作下,已能夠熟練地運用各種勞動、生產及運用的技術。此外這些移工也多半對於臺灣的生活環境適應良好,足以成為臺灣勞動市場迫切需求的中階技術人才。
但受限於法規,移工在臺灣工作有一定的年限限制,一旦到達年限這些移工就必須離開。一部分移工回到家鄉,但有更多技術熟練的移工則是被鄰近的日韓等國延攬。相當於我國雇主花費心力、時間及資源培養移工,而當這些移工成為了有技術有經驗,年紀也正當壯年,且擁有純熟技術的人力平白被送往他國,臺灣彷彿成為了他國的大型職業訓練所。
為因應我國中階技術人力缺口逐年擴大,再加上近年鄰近國家爭相延攬並留用優秀外國技術人力,行政院於111年2月17日通過勞動部研擬的「移工留才久用方案」,在確保國人就業前提下,開放符合資格的移工、僑外生在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,並且無工作年限的限制,希望藉此留用在臺優秀且成熟的外國技術人才,在最短時間內補充所需人力。
▼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重點說明
●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方案開放製造業、營造業、海洋漁撈、農業(限外展農務、蘭花、蕈菇、蔬菜)及看護工等中階技術工作可由外國人從事。
●外國人則須同時具備年資(或在臺學歷)、薪資與技術條件等規範,移工轉換為中階技術人力,至少應連續在臺工作滿6年,或已達就業服務法累積工作年限時,才能轉換身分為中階技術人力。
●為保障國人就業機會,產業類各別雇主申請中階技術人力名額,不得超過移工核配比率25%,且移工、中階技術人力及專業外國人合計不超過總員工人數50%。
▼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申請流程

至於聘僱中階技術人力之相關管理規則,如健康檢查、入國或接續通報、生活管理、地方政府訪查、解約驗證及轉換雇主等規定,原則上均與移工現行規定相同,以保障中階技術人力的勞動權益。
▼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申請所需證明文件

相關資源:
留用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計畫資訊專頁
外國人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
諮詢專線:1955、02-89956000
資料來源/天下雜誌